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民生學院「職場專業英日語」選修準則
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民生學院「職場專業英日語」選修準則
102.11.21 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通過
105.10.24 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通過
第 1 條 目的:提升專業英日語能力、提高畢業後就業競爭力與就業接軌。
第 2 條 選修對象:本校四年制大二(含)以上學生。
第 3 條 開課內容:
一、二上學期:中階職場專業英語、中階職場專業日語,各兩學分。
二、二下學期:高階職場專業英語、高階職場專業日語,各兩學分。
第 4 條 選修資格:
一、職場專業英語
(一)通過等同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多益450分者(須提出及格證書)。
(二)經由英語任課教師或系主任推薦者。
二、職場專業日語
(一)通過等同日語檢定N3級者(須提出及格證書)。
(二)經由日語任課教師或系主任推薦者。
第 5 條 進路輔導:完成中高階課程成績及格者將擁有下列優先資格,
一、學分可以抵免各系之專業選修課程。
二、優先安排赴英日語系實習、姊妹校交換留學或就業接軌。
三、其他
第 6 條 本準則經院課程發展委員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;修正時亦同。